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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人有着别样的风采—陈斐律师
发布日期:2020-12-24 发布人:沪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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茫茫人海中的“相识相知”

沪小元:上海优秀律所很多,请问您为什么会选择加入沪元?

陈斐:沪元是一家公司化管理、团队化合作、专业化分工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。它吸引我的是不同于传统律师事务所的模式,沪元更多的是定位为一个平台,对律师给予尽可能多的支持和配套支撑,给律师更多的空间,更少的限制,改变了传统的律所管理管控为主的内部治理模式了,提高了律师的积极性和业务效率。沪元始终坚持“志同道合者,诚信、协作”的理念,这也和我一直以来的理念相符合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沪元像是我的另外一个“家”。

沪小元:正式加入沪元后,请问您对未来有什么愿景?

陈斐:希望能组建起自己专业的业务团队,以商事法律风控为主,辐射经济型刑事辩护,成为沪元的新生力量!


压力与动力并存

沪小元:请问您从事律师行业以来,您觉得压力大吗?您采取什么方式来排解这些压力?

陈斐:压力会非常大,由于客户对律师的期待和要求很高,因此自然而然地会产生工作压力。因为不想让客户失望,所以每天都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处理好每一个问题。排解的方法最直接有效的当然就是直面问题,快速帮客户解决问题,从而了却律师的心结抑郁。如果一时难以解决,那么我会通过与同事交流寻求思路和化解。

沪小元:请问您对律师这个行业的未来有何看法?

陈斐:未来律师行业一定会更需要专业性更强的律师团队,对律师的要求会越来越高,律师需要时时去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框架,拓展知识领域,树立正确的律师观念。


永存的“经典”

沪小元:请问您从事律师行业以来,有没有印象特别深刻的案例?

陈斐:有两个刑事案件:(1)盗窃罪(盗窃电力),在无罪辩护不可行的情况下,辩护人积极做好审查起诉阶段与承办检察官的沟通,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方案并达成隐性的“诉辩交易”。将审判时可能提及的不认可鉴定意见、重新鉴定申请、“论点”的内容、类似判处缓刑的判例告知,达成隐性的换取到公诉机关给予的认定自首成立、合法合理降低案值并建议直接减轻刑事处罚,将十年以上的法定刑直接减为三到十年,并建议审判适用简易程序。第二步,辩护人在庭审时依然向法庭点出鉴定意见的不合理性,同时向法庭提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,不申请重新鉴定以获得减轻处罚,但保留律师对鉴定意见的说明意见。最终“诉辩交易”协调成功。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,窃电总价值下调,一审判决构成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当庭释放。(2)诈骗罪,审查起诉阶段,辩护人就公安认定的诈骗金额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,促成整个外部销售团队共同对团队销售金额进行退赔,以确保分摊到嫌疑人份上的退赔金额和取得谅解的受害人相应减少,同时完成与本销售团队相关的涉案金额的全额退赔,同时取得受害人谅解,并说服嫌疑人完成认罪书,顺利办理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

陈斐律师,上海沪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,资深商事律师。

专业领域: 陈斐律师业务重心主要围绕商事相关,商事业务范围主要领域涉及公司法、经济法、劳动法、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等,擅长处理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及合规建设、经济合同审核及管理、劳动人事管理、商事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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